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赣市财购处字〔2024〕5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号丰德园小区A栋1单元301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处理江西永和兴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对赣州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政中心消防系统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ZXY2023-GZ-C008)的有关投诉事项时,发现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和《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赣州兴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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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8日